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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库存

盘活库存积压商品 发展实物租赁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18  来源:中国库存信息  浏览次数:14
  (本刊讯)2012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大力发展租赁业,积极发展实物租赁市场。为贯彻落实此方针,日前,本会出台2012年第13号文件《关于设立“全国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___省___市库存商品调剂租赁市场试点的意见》。
  据了解,目前,在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一些个人或企业建立的租赁市场,但规模小,效益不高,经营种类单一,公信力不够,运作不够规范,且尚未有专门与盘活库存积压商品相结合的规范化市场。文件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发展“节约型社会”和“低碳消费”的号召,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盘活库存积压商品的新途径。
  库存商品调剂租赁市场试点本着“盘活库存、节约资源,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宗旨,采取招商制和自主经营相结合的方式,以开展库存商品租赁业务为主体特色,兼可进行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易货、加工等经营业务,采取多元化方式盘活库存积压商品资源,帮助企业调剂各类闲置物资,满足经济困难的中小企业、城市工薪阶层、农民工、弱势群体等中低收入者租赁或购买廉价商品的需求,为之提供一个专业规范的综合性市场交易平台。
  有意参与合作筹建该市场的单位可参见本刊第23页了解有关合办方条件及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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