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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德鼠常务副会长参加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协调交流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18  来源:中国库存信息  浏览次数:9
  (本刊讯)8月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协调交流会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商业服务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本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毛德鼠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行业专业委员会第三组(制造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情况和职业描述信息审核工作阶段的有关注意事项。承担和参与修订任务的单位代表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并研究了相关职业描述信息修订建议。
  据悉,现行的99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尚未提及关于库存积压商品流通领域的职业或工种。而从上世纪末以来,从生活资料到生产资料,从实体店面到网上商铺,从沿海地区到内陆地区,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各种专门经营库存积压商品的平台应运而生。据本会统计,根据不同的流通渠道,与库存积压商品相关的从业人员,已有上百万之多。他们广泛分布于库存折扣商品市场、尾货市场、品牌折扣商场、库存调剂商行、积压物资调剂公司、库存收购公司、库存贸易公司、特卖场、几元店、网上库存折扣店等与库存积压商品密切相关的领域。
  本会高度重视这次大典修订工作,希望发出库存积压商品流通行业的声音,利用这次难得的契机,填补我国库存积压商品流通领域的职业空白。
  谈及拟新增职业的必要性,毛会长表示,一是市场的需要。库存积压商品是永远存在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以有效的调剂手段来加速商品的交易和流通。这就需要有专门的人员、专业的消化渠道去解决这一问题。二是具备一定的专业性。从业者需要具有一定的库存积压商品流通的特定知识,如行业术语、库存货源进购方法、打折依据、产品鉴定、产品授权相关知识等。三是具有广泛的需求基础。这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积压物资需要寻求销路和出口,消费者又普遍存在购买保质价廉商品的心理。四是具有积极的社会功用。一方面,帮助企业消化库存,及时回笼资金,有利于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另一方面,使消费者买到了廉价实惠的商品,特别满足了工薪阶层、农民工广、弱势群体等广大低收入者的消费需求。五是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的需要。由于经营者的素质良莠不齐,导致在市场交易环节存在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如以处理库存为名实售假冒伪劣产品、抬高原价打折等,需要加以引导和规范。一旦有了明确的职业定位,通过制定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处理库存有了依据,提升从业者的经营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利于更好的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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