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客人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商会会刊 » 文件公告 » 返回
文件公告

关于在商务部召开《商品折扣规范》标准审定会的邀请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18  来源:中国库存信息  浏览次数:12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国内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195号)的安排,由本会负责组织《商品折扣规范》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为充分发挥商务领域相关的重点行业企业的作用,使标准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本会拟于2012年11月在商务部召开《商品折扣规范》标准审定会,特邀请贵单位派代表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与意义
  打折销售(折扣销售)是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量的一种营销活动,也是清仓处理库存积压商品的主要途径。其广泛应用于各类实体和网上的经营场所。参与制定该标准将有利于提高商品折扣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引导其走上正轨,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库存折扣商品流通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参与要求
  (一)长期从事库存积压商品购销业务的有关单位;各类大型商场、商品批发市场、折扣市场、品牌折扣店、网上折扣店、特价店、几元店等;涉及折扣商品经营的相关单位均可参与。
  (二)根据本单位情况自愿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参与回报
  (一)单位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1人)将编入经商务部批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正式发行的标准前言中(2013年出版)。
  (二)获得由本会颁发的“标准制订参与单位”荣誉证书。
  (三)在审定会上交流介绍本单位简介及实践经验,并作为专家审定组成员之一,对标准提出修改建议。
  (四)本会官网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首页免费一年提供广告图片宣传位1个,进行链接。
  (五)在本会《中国库存信息》刊物上免费刊登一版企业广告,赠送8本。
  (六)赠送《中国库存收藏》创刊号1册(2012年12月正式出版发行)。
  (七)优先推荐参加本会在2012年度举办的相关重大活动。
  (八)享受地方政府机构对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制订企业出台的奖励办法,享受招投标系统对标准制订单位加分条款的优惠。
  (九)有突出业绩贡献者,可优先推荐为本会常务理事。
  四、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中下旬  
  地点:商务部(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会人员
  商务部流通司有关领导、本会主要领导人、标准起草单位人员、有关专家及相关企业代表。
   六、会议内容
  (一)《商品折扣规范》编制组汇报编制工作情况。
  (二)参会代表及专家对《商品折扣规范》进行逐条审议,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为参与单位办法荣誉证书。
  (四)合影留念(编入拟正式出版的库存行业大事记中)。
  七、备注
  请有意参与的单位认真填写参会回执,在2012年11月12日前发回(传真:68392545)。收到回执后,本会将于3个工作日内与贵单位沟通协商相关事宜。    
  电话:68392555   邮箱:kcwz@chinakcwz.com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分享到:
同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