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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关注库存积压商品流通 节约资源 促进消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8  来源:中国库存信息  作者:毛德鼠  浏览次数:13
   旧货(二手货)是指已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领域,处于储备、使用和闲置状态,保持部分或者全部原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而库存积压商品,是指未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领域,处于闲置状态,仍保持全部原有使用价值的物品。简言之,库存积压商品是新货。传统意义上将库存积压商品等同于旧货的观念应当被打破。混淆二者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库存积压商品作为“新货”的价值,对于这部分蕴藏数万亿价值的资源来说,是一种无形的损失和浪费。这显然是与“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节约资源”极不合拍。
  从协会这些年的实践来看,在库存积压商品行业领域做出了很多努力。比如,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清仓利库、节能降耗的方针政策;05年曾协助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政策研究室进行库存积压商品调研,探讨论证消化库存积压商品的主要途径和方法措施;办好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及《中国库存信息》杂志,为企业提供库存积压商品免费信息发布平台;举办全国库存积压商品交易会,充当企业的“红娘”,让“死物”变成“活钱等等。但不足之处在于,库存积压商品涉及主要行业及多个领域,作为一个二级协会,一些职能比较有限,再有,“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难成”,鉴于库存积压商品与旧货的明显区别,“中国旧货业协会”的名称隶属关系解释起来比较麻烦,也在一定程度上误导着人们将库存积压商品等同于旧货,缺乏行业的感召力,给开展工作带来一些不便,从我们具体接触的情况来看,企业是比较忌讳把库存积压商品当成旧货来看待的。
  因此,怎样把这个几乎横贯各行各业、又有相对独立性的行业进行合理的归口管理,加以扶持和规范,促进这一特殊的内贸流通行业健康的发展,积极妥善的盘活库存积压商品资源,是一个值得长期向深层次探索的重要课题。
  协调好名称、机制等问题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对库存积压商品问题给予重视和适度的支持。解决好库存积压商品问题,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而且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旧货行业领域,曾先后出台了《旧货流通管理办法》(1998年3月9日国内贸易部、公安部发布)、《关于促进我国旧货行业发展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3]142号)、《商务部关于加快旧货行业发展的通知》(2004年3月25日)等。在税收方面、旧货市场建设方面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政策倾斜。而库存积压商品行业领域方面,除了早期国务院专门成立清仓领导小组及一些已废止的政策之外,现行有关政策很少。一方面,企业面对着巨额的库存物资,感到茫然无措,在处理库存积压商品时缺乏压力和动力。另一方面,大到库存折扣商品市场、库存调剂商行、积压物资调剂公司、品牌折扣商场、库存收购公司、库存贸易公司、尾货市场,小到库存折扣店、清仓店、特价店、十元店、二元店、网上折扣店,这些与库存积压商品密切相关的领域的兴起和发展已成为一种趋势,但相关的指导性政策还有待跟进。
  当前,典当、拍卖、租赁、旧货等领域被公认为特殊的内贸流通行业,而库存积压商品似乎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其潜在的数万亿价值资源及在推动商品流通中发挥的作用却是不可小觑的。如此广阔的市场空间,如此蓬勃的发展之势,让库存积压商品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概念,而应定性为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中一个重要的特殊行业。
  关注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明确库存积压商品流通的作用和意义,纠正把库存积压商品当作旧货的误导认识,适当细化一些相关的重点工作,建立库存积压商品流通体系,更好的引导和规范该行业领域的实践,促进我国库存积压商品流通业的发展。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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