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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库存积压商品与旧货有本质区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18  来源:中国库存信息  作者:毛德鼠  浏览次数:26
       笔者日前逛一旧货市场,一款29寸的名牌彩电售价500元,上前询问,经营者告知:"这是更新换代下来的库存积压品,还没使用过。"
       笔者不禁疑惑:库存积压商品就是旧货吗?
  在国外,旧货一般称为"二手商品", 相对于刚购买的商品而言,二手指已经经过一次或多次交易的商品。二手交易市场最早出现在19世纪的欧洲,由于当时的卫生条件限制,许多二手商品尤其是衣物类普遍带有跳蚤。所以当时的人们将二手交易市场称为"跳蚤市场",并且一直沿用至今。例如,英国的二手货跳蚤市场发展迅速,像波特贝罗路等跳蚤市场还成为了时尚人士周末淘二手品牌的好去处。发展至今,国外的二手市场体系已经非常成熟。
  而生产企业的库存积压商品一般以折扣营销的形式出售,特别是在西方国家,连锁经营的折扣店已经形成规模。例如:名品折扣店,这种在国外称为"Outlets"的业态最早出现在100多年的美国,当时一些美国的服装厂把自家的库存、下架服装放在门口零售店销售,久而久之各品牌的折扣产品集中在一起销售,使爱品牌又图实惠的消费者趋之若骛。从此,专门经销品牌过季商品、下架商品、断码商品以及出口"甩单"商品的商店称为Outlets。Outlets直译为下水道的库存解压,成为库存积压商品快速流向市场的通道。如今在香港、韩国、日本、英国、西班牙、法国、美国、希腊、阿根廷等世界各地都能找到不同主题的品牌折扣店。不仅如此,Outlets业态已无孔不入的进入了每个行业,大型的连锁折扣店会通过直接从厂家进购库存积压的商品,例如:往季的品牌服装、日用品、家电等等。通过折扣促销的方式,可以帮助众多企业及时消化各类库存积压商品。
  再从目前国内的具体情况出发,从产品类别来看,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等耐用品,即使库存时间超过三年,但只要保存完好,仍旧能够正常流通,就只是归属于库存积压商品。由于库存积压商品往往未正式进入流通领域或消费领域,未经过交易环节,因此,库存积压商品严格说来,并不等同于旧货。
  从流通环节来看,旧货方面,各类旧货市场、流动旧货摊贩已经基本形成规模;与此相对应,由于很多企业迫切需要解决大量的库存积压商品,近年来,很多专门进行库存处理的公司应运而生。特别是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专门的库存处理公司更是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盘活库存积压商品已经演变为强烈的现实需要。
  法规约束方面,旧货行业的法律法规已日趋完善,但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对库存行业领域进行规范。在如何界定库存积压商品的概念,如何引导企业妥善处理库存积压商品、如何促进库存积压商品的有序流通、如何规范库存商品交易市场、如何规范库存积压商品折扣经营行为等方方面面,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加以界定。
  综上所述,库存积压商品与旧货有着性质上的根本区别。简言之,旧货是"旧"的,而库存是"新货"。库存积压商品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在市场竞争中暂时处于劣势地位和滞销状态。目前市场上的区分不严、混淆经营等现象仍需政府或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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