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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库存

探索、创新、试验“互联网+房地产+商业金融”去库存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3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11
  近期“安居梦”去库存平台与辽宁鞍山地产商合作,贯彻中央2016年经济工作会议五项精神之“去库存”,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积极探索建立非盈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体制机制”的要求,以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运用财政、税收、社会管理等方面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和动员慈善组织、志愿者、企业等各方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共同为困难群众献爱心、伸援手”的讲话精神;为缓解二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压力;落实国务院“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号召, 由辽宁光达优抚爱心基金会 (注册登记:辽民政厅基证字第20011号)、永酷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联合发起《安居梦去库存扶贫解困慈善工程》,全权委托永酷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永酷(大连)营销企划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执行《安居梦去库存扶贫解困慈善工程》全面管理运营工作,旨再为现役、退役军人和家属及城乡困难家庭和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者及家庭提供公益慈善扶助购房计划,整合二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商降库存、降成本、降价格;委托中国知名的、稳健的、合规的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进行慈善信托保险资产管理,实现标准化、商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打造“安居梦”去库存平台,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安居 为人民筑梦”探索、创新、试验“互联网+房地产+商业金融”去库存模式。
  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
  3.《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
  5.<<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
  7. 《关于做好住房救助工作的意见》(辽住建〔2015〕69号)等文件精神
  8.2016年2月25日辽宁省政府辽政办发〔2016〕27号<<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
  9.全国人大2016年3月16日表决通过并由习近平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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