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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季 小心促销陷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31  来源:泉州晚报  作者:王蕾  浏览次数:11
  正值换季,厦门各大商场纷纷掀起打折风,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增多。近期,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督管理所就接到多起有关促销商品的消费纠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换季促销商品时要理性对待促销活动的商品;购买前先查看好商品质量和保质期,根据实际需要购买;购买后要注意保管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案例一
  以促销商品为由拒绝退货
  刘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一件促销羽绒服,原价699元,促销价格300元。然而,刘先生穿了几天就发现羽绒服严重掉毛。刘先生立即找到商家要求退货或者换货,商家却表示促销商品是成本价销售拒绝退换货。因此,刘先生向12315投诉。
  执法人员调解中指出,促销商品也属于商品,商家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符合标准。根据新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更换、修理。”最后商家同意退货处理。
  案例二
  “买一送一”误导消费者
  3月5日,陈小姐在某大型商场购买一件促销的保暖皮裤,价格为180元。当时,商场内写着“全场买一送一”。陈小姐付款后要求商家履行“买一送一”的承诺,要求再送一件一模一样的皮裤。收银人员却告知陈小姐:“买一送一”赠送的是一条披肩而不是赠送同等的皮裤。陈小姐认为商家的解释不合理,于是拨打12315投诉。
  执法人员指出,店里标明“买一送一”的促销方式,而又未标明赠送的是什么产品,模棱两可的广告词误导了消费者。最后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给予了陈小姐购买皮裤8.5折优惠。
  案例三
  便宜暖宝宝有效期两个月
  林小姐在某商店购买50包促销装的暖宝宝,原价100元,促销价格为70元。看到商品价格降了那么多,林小姐立即购买。可是回家后,林小姐仔细一看才发现产品有效期到2016年6月,离保质期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林小姐立即找到商家要求更换货。商家表示产品已经拆开,影响二次销售,无法退换。无奈林小姐只好拨打12315投诉电话,要求给予退货处理,经执法人员调解后,商家同意给予减免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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