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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公告

关于成立中库会易货金融服务中心、易货解债服务中心及在全国各省合作筹建分中心试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2   来源:中国易货贸易网   浏览次数:281
各有关单位: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为深化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重任,充分发挥易货创新经济模式的优势作用,为企业盘活库存资源、解决债务危机、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新思路,开辟新途径,促进社会闲置资源流通,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拟成立中库会易货金融服务中心、易货解债服务中心,并面向全国各省合作筹建分中心试点,开展易货金融、易货解债的有关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政策背景

  2019年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举行了第十三次集体学习。强调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要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推动金融服务结构和质量来一个转变。

  “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复函采纳中库会建议在《国内贸易流通“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增写“加强库存积压商品统计分类和信息发布,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盘活库存积压商品。”,并指出“解决好库存积压商品问题,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而且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商务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规划》采纳中库会建议增写了“促进库存积压商品流通”的任务要求。

  2019年两会期间,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成为了普遍关注的焦点。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继续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功夫。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切实使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要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这些政策性指导意见为我们开展易货金融、易货解债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参考。

  二、成立背景和目的

  当前,由于行业结构调整、产能过剩、市场信息不对称、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等因素,导致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库存产品的大量积压、滞销使相当一部分企业陷入资金紧张的窘境。产品占压资金在库房苦寻出路,又急需资金采购原材料及日常经营,只好采取大幅降价的方式处理积压的库存,解决燃眉之急,而这种方式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寻求对外融资,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银行向其发放贷款。据不完全统计,80%以上的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贷款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与此同时,“债权、债务”多年来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顽疾。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国内一些企业经历着艰难的转型和调整,经营陷入困境,频繁出现的“民间借贷风波”、“企业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等问题,催生出了大量不良债权、不良资产,一些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如何妥善处理这些债务危机成为很大困扰。

  大量的事实和经验表明,通过易货+金融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把“库存产品、闲置资源”合法合理金融化置换成企业发展所必须的物品及资金,实现商品交换的价值化、灵活化、高效化,实现“闲置换所需、产品当钱花”,还能产生一定的收益增值,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同时,将闲置的库存产品或服务用于偿还债务的易货解债方式,大大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颠覆了传统追债、讨债、逼债的思维,是落实“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的创新探索和有益实践。中心的成立将为切实解决企业生存发展难题,促进社会闲置资源高效流通、优化利用,推动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合作对象

(一)库存行业有关从业单位;易货贸易、金融服务、债事服务、不良资产处置等有关从业单位。

(二)中库会会员单位、副秘书长、副会长单位,企业高管取得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库会颁发的高级易货贸易师、高级库存积压商品鉴定估价师、易货贸易职业经理人、易货贸易活动策划师培训证书(岗位证书)的,可优先考虑。

  四、合作条件

(一)认同中库会精神和易货金融、易货解债服务宗旨,认同易货行业的价值与商机。

(二)在当地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业。
(三)恪守“诚信经营、以德经商、从我做起”的从业精神,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负面影响。
(四)在相关领域从业经验丰富,经营模式成熟,且已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具有与开展本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工作团队。

(六)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影响力。

(七)中库会与合作方共同实施举办全国易货金融师、易货解债师培训班项目(该培训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中库会承办的全国唯一的易货领域行业培训项目),合作方承担招生学员、培训场地、食宿等,每期培训班招生学员不少于30人。

(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试点的落地给予大力支持的,可优先考虑。

  五、合作方享有权益

(一)培训班举办效果成功的,可考虑将中库会易货金融服务中心_____省分中心、中库会易货解债服务中心_____省分中心试点落地,进行荣誉授牌,授权开展当地易货金融、易货解债有关业务工作,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只授权筹建1家,具有代表性。
(二)聘任合作方为中库会副秘书长(单位)兼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秘书长(单位),颁发聘书。
(三)授权开展易货金融师及易货解债师的培训、考证、从业等工作。
(四)合办培训班招收的学员可免费享有中库会会员一年的相关服务。
(五)合作方领导可在培训班作为讲师授课1个课时,优秀企业家可聘为中库会易货贸易研究院研究员,在全国其他地区培训班作为讲师授课其成功案例。

(六)优先免费参加中库会每年举办的有关重大会议活动。
(七)中国易货贸易网、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中国易货贸易》特刊、《中国库存信息》特刊、中库会微信公众号等“中”字头平台对合办方进行免费宣传报道,扩大其业内影响。

(八)根据合作方自身情况另商议其他需求。
六、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的合作单位,请先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加盖公章,电子版扫描件。
题目为:《关于中库会易货金融服务中心、易货解债服务中心_____省分中心试点的申请书》
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概况、主营业务、近年来的主要业绩、申报理由、自身优势等。
(二)营业执照扫描件。
(三)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拟任副秘书长的推荐人选,个人简介,身份证扫描件。

(五)拟承担举办的全国易货金融师、易货解债师培训班实施计划方案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发送电子版至秘书处邮箱。
七、申报流程

(一)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秘书处收到材料齐全后,进行审核,通知申请单位来京面谈具体合作事宜。
(三)到申请单位当地进行实地考察,对试点落地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四)汇总考察意见,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最终审批结果。
(五)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83735420  13261730003
网址:www.chinabarter.org
邮箱:barter@chinabarter.org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北路5号国丰大厦
邮编:100166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