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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新华社、中国政府网、人民网等报道我国实施首个库存国家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1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293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记者雷敏)记者从日前在京举行的第二届中国易货贸易经济论坛上获悉,我国首个库存积压商品流通国家标准《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告发行,并已正式实施。
术语启动
在第二届中国易货贸易经济论坛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熊梦、中库会会长毛德鼠、商务部原副部长张志刚、原国内贸易局副局长丁俊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审查部原主任周思源、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傅龙成(从左至右)共同按动启动装置,宣布首个库存国家标准实施发布
  本届论坛由中国旧货业协会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等举办。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库会会长毛德鼠介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库存积压商品是长期存在的,且涉及大部分行业领域。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关系到消费者,特别是工薪阶层、农民工、弱势群体等广大消费群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的经营运转和长远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由于我国缺乏专门针对库存积压商品流通的标准,盘活库存积压商品的相关工作缺少规范行为的依据和指导,因此,制定并出台此领域的标准显得尤为必要。
  毛德鼠表示,《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从基本概念、库存管理、经营销售、流通渠道、交易形式五个方面归纳总结了库存积压商品流通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并从库存积压商品的性质、产生领域、价值变化、所有者性质等4个角度进行了分类。标准适用于库存积压商品流通领域的信息处理与信息交换,将为政府管理、市场监管、行业研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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