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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号:中国库存资源易货贸易流通示范园区合作试点的邀请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0   来源: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958
  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文件


中库会〔2018〕6号
                                   
                                                          

于面向全国有关省市合作筹建库存资源易货贸易流通示范园区试点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国家精心布局的“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的引领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打开了新格局。大规模、大级别的投资机会将在这些地区孕育,顺势而为,将为行业创新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基于此,为把握我国对内、对外重大战略契机,本着敢于改革创新试点、勇于承担使命任务、甘当铺路石的精神,结合我国库存积压商品流通和易货贸易行业实际,寻求切入点,本会经研究,拟面向雄安新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副中心以及“一带一路”有关国内城市,通过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基金多元合作的模式,试点筹建“中国库存资源易货贸易流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项目,实现共享共建、互利共赢。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一)“去库存”已上升为国家任务
  当前,由于产业结构调整、体制原因、市场信息不对称、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我国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凸显,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积压现象。这些积压物资压资金、占库房,成为企业的沉重包袱,不利于企业的生存发展,还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南方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北方的过剩,东部的紧俏商品不等于在西部的供不应求,城市库存积压物资的淘汰可能是农村人群的急需。盘活这些库存资源,是摆在广大企业厂商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2015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党的十九大报告均提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明确: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由此可见,盘活库存的工作已上升到国家宏观任务层面,进而为开展此领域的工作带来新的动力和机遇。
  (二)“促进库存积压商品流通”已写入国家级专项规划
  “十二五”期间,中库会曾主动向商务部递交了《关于盘活我国库存积压商品的若干建议》引起高度重视。商务部署名复函毛德鼠会长表示感谢。函中指出,解决好库存积压商品问题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还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并采纳中库会建议在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增写“加强库存积压商品统计分类和信息发布,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盘活库存积压商品。”“十三五”期间,中库会再次向政府建言被采纳。由商务部、发改委等10大部委联合发布的《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 规划》明确提出“促进库存积压商品流通”。
  (三)库存积压商品流通领域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作依据
  2012年6月1日,由中库会承担起草的我国首个库存行业标准《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经商务部批准正式发布实施。这标志着库存积压商品流通作为一个特殊的新行业,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认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随后,中库会相继承担编制了《库存积压商品流通市场》、《商品折扣规范》、《库存商品易货交易规范》、《库存折扣商品网上交易管理规范》等多项行业标准。经国家标准委批准,2018年5月1日,由中库会承担起草的我国首个库存领域的国家标准《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即将颁布。这标志着我国库存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我国首个易货行业标准的颁布为企业走出国门参与“一带一路”开展易货贸易提供了重要依据
  易货贸易是当前盘活企业资产、化解产能过剩、促进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推进形式之一,对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及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引导这一领域发展,中库会在2013年初向商务部申报了易货行业标准项目。2015年5月17日,由中库会主办的首届中国易货贸易论坛暨《库存商品易货交易规范》行业标准实施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在中库会的努力下,国务院国资委还复函建议由中库会牵头做好组建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工作。以首个易货行业标准实施为契机,易货行业的星星之火已在全国各地点燃,并得到了较快发展,同时也为企业落实习主席“一带一路”战略,走出国门,参与国际易货贸易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二、项目目的
  (一)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任务
  示范园区项目的落地将充分利用申办地的区位优势,整合现有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为盘活我国有关领域行业企业的库存资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经济良性循环,提供解决方案。
  (二)促进绿色流通和低碳发展
  商务部大力发展绿色流通,所谓绿色流通,从广义上讲包括减少资源消耗的商品流通活动,从这个层面来看,盘活库存和易货贸易让闲置资源创造价值,物尽其用,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也是绿色流通的组成部分。示范园区项目的落地将是发展绿色流通、引导绿色生产、促进绿色消费,打造绿色供应链,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基地。
  (三)推动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示范园区项目的落地将为国内有关园区的创新发展提供新思路,开辟新局面,通过开展库存商品和易货贸易领域的多元化的业务合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助力。
  (四)推动易货模式更好服务于各行业企业
  示范园区项目的落地将通过易货贸易等创新模式,调动产业链上的各个企业利用现存资源积极参与交易运转,降低交易成本,拓展销售渠道,只有想不到的,没有换不到的,从而帮助企业消化现存资源以避开资金链断裂的命运,通过在园区内举办形式多样的中外易货贸易博览会、交易会,促进跨行业间的经济交流与协作。
  (五)促进消费,扩大就业,践行公益
  示范园区项目的落地为消费者采购质优价廉的库存折扣商品提供便利渠道,也将增加大批就业岗位,进一步扩大就业,还将为长期开展库存商品爱心捐赠提供实践基地,在拉动当地经济增长点的同时,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参与“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平台
  中国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国际上的滞销。示范园区项目的落地将为国内有关行业领域企业“走出去”,扩大贸易机会,开辟广阔国际市场,提供资源对接与多元化服务,为企业参与国际化、规范化的互换交易,发挥重要作用。
  (七)填补市场空白,培育成为具有国际有影响力的库存资源易货贸易园区百年品牌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再好的产品也难免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造成积压,库存积压商品是永远存在的。这就需要有长期消化它的专业机构提供有关服务,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目前我国还没有规模可观、发展成熟的综合型库存商品易货贸易流通基地。示范园区项目的落地将填补此领域的空白,努力培育成为立足国内、面向国际的极具影响力的综合性、多元化、现代化的库存资源易货贸易流通园区百年品牌。
  三、合作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可向本会提出项目申请。
  (一)申办方当地政府、招商部门欢迎、支持本项目落地当地园区,并给予一定的土地、资金、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
  (二)由当地有经济实力的企业申报本项目,提供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资金投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
2、认同库存积压商品流通和易货贸易行业的价值与商机,将本试点工作当成一项重大项目工程和长期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事业。
3、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申办企业应恪守诚信第一,以德经商的首要原则,在业内或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被当地政府认同和肯定。
4、企业法人及核心领导层品德素质高,责任心强,应有中库会易货人敢于担当、勇于探索、百折不挠的精神,具有独到的战略眼光和超前的创新意识。
5、熟悉运营,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广泛的社会关系和业务资源。
6、企业富有爱心,愿意承担社会公益责任。
7、具备一定的投资实力,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自愿承担项目管理服务费。
8、中库会会员单位、副秘书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等优先考虑。
  四、项目选址
  重点面向京津冀(雄安新区)、长三角城市群(上海、杭州、南京、合肥等)、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广州等)以及城市副中心、重要商贸流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内有关大中城市拟建设、正在建设或已建成的园区。10万平米左右的闲置场地、闲置厂库房、招商不理想的闲置市场等,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也可考虑落地本项目。具体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五、本会提供的有关支持
  本会全力以赴为该试点的运行保驾护航,在以下方面提供支持:
  (一)试点授牌
  本会将冠名为“中国(城市名称)库存资源易货贸易流通示范园区”的合作项目落地申办方所在地的园区,出具批复同意该项目落地的文件,并为其进行试点授牌。
  (二)专家指导
  推荐业内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对示范园区的定位、论证、策划、经营、发展等进行指导,提出专家建议。
  (三)政策调研
  协调当地政府就支持示范园区建设进行调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反馈诉求,争取利于该试点发展的税收、资金、土地等有关优惠政策。
    (四)信息资源
  协助提供全国部分地区求购求销库存及易货资源信息。
  (五)荣誉职务
  1、批准申办方为本会副会长单位,兼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2、推举申办方核心领导人兼任本会副会长及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
  3、对于有社会责任感、爱心贡献较大的企业核心领导还可推荐兼任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一带一路库存物品爱心捐助联盟副主任。
  (六)活动支持
  协助申办方举办项目授牌仪式、有关业务新闻发布会等重大活动,邀请协会、国家部委有关领导、行业权威专家出席,扩大影响。
  (七)宣传推广
  1、利用具有行业公信力的官方网站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和中国易货贸易网对示范园区的形象、品牌、活动、合作、招商等予以系统宣传和推广,创造社会影响力。
  2、《中国库存信息》(已被国家图书馆总书库永久收藏)《中国易货贸易》免费刊登1期封面或封底报道,每期免费刊登一定版面的宣传信息,每期赠送20本。
  3、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及30多个自有微信群和100余个多元化合作高质量微信群(日浏览量上万人次),免费推送示范园区的有关宣传信息。
  (八)教育培训
  优惠参加本会举办的全国高级库存积压商品鉴定估价师、高级易货贸易师、易货贸易职业经理人、易货贸易活动策划师等培训班,帮助培养库存资源流通与易货贸易所需的的专业人才。
  (九)大数据
  批准将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中国易货贸易网____省/市大数据中心同时落地该示范园区,将线上网络与线下实体相结合。
  (十)优先权
优先推荐参与本会有关重大业务合作,优先承办本会每年主办的重大会展活动,优先享有国家有关部委、协会组织的国际商贸考察交流对接机会等。
(十一)根据申办方的实际需求,另议有关其他支持。
  六、申报流程
  (一)本项目实行自愿申报。先期拟面向全国诚邀1-3家战略合作伙伴进行重点培育。待取得一定经验后,复制应用推广至全国范围,获得更多各地政府的支持与参与,成为新时代下商业模式的新方向。
  (二)凡有意申请的企业先提交如下申报材料,发电子版至秘书处邮箱。
  1、项目申请书
(1)当地政府是否支持本项目落地(建议可先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咨询)
(2)申办优势(理由);
(3)企业简介;
(4)园区概况;
(5)对本合作项目的主要规划。
  2、有效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介、个人证件照片。
  4、其他认为必要的相关辅助材料。
  (三)秘书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申办方确认合作意向。
  (四)通知申办方法人或法人委派的核心领导来北京与本会领导面议合作事宜。
  (五)如面议达成共识,申办方邀请本会领导到当地进行考察调研。
  (六)经过全面调研,本会领导召开会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决定最终的批复意见。
  (七)如批复同意,邀请申办方法人来北京再次面谈,审阅合作协议。如无异议,本会委托直属单位中库会易融通(北京)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具体执行,与申办方签订合作协议。
  (八)筹备策划项目授牌仪式。
  七、其他说明
  (一)本会与当地政府共同寻求中外投资基金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参与本项目,为本项目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申办方如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有业务资源和贸易合作往来,并有意愿深入拓展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还可探讨合作筹建“中外库存资源易货贸易流通基地”项目。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83735420  010-83735740     
  网址:www.chinakcwz.com  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
     www.chinabarter.org   中国易货贸易网
  邮箱:kcwz@chinakcwz.com   1477081350@qq.com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