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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公告

[2017]12号:关于面向全国会员单位开展库存商品代理及易货贸易代理合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8   来源: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82
        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文件


中库会〔2017〕12号
                                   
                                                          

关于面向全国会员单位开展库存商品代理及易货贸易代理合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去产能、去库存”重大任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落实《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规划》中“促进库存积压商品流通”的任务要求及“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复函本会指出的“解决好库存积压商品问题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而且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盘活库存积压商品”的工作指示,利用本会的公信力、影响力和资源优势,更好的帮助有关企业厂家盘活库存,践行为会员服务的宗旨,经本会研究,决定在原有会员服务的基础上,委托直属单位中库会易融通(北京)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面向全国会员开展库存商品代理及易货贸易代理合作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作对象
  1、面向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
  2、非会员单位如有意合作可先申请成为本会会员单位,详见中库会2016年18号文件。以下相关单位、个人均可申请: 
  生产和流通领域有长期处理各类库存积压物资需求的国有、民营、外资、合资企业。
  从事库存积压物资贸易的相关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微商。
  提供处理调剂库存商品专业线上或线下平台的相关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如库存市场、尾货市场、品牌折扣商城(奥特莱斯)、库存调剂行、折扣店、几元店、特卖店以及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网上折扣店等。
  从事易货贸易的相关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微商。
  库存商品及易货贸易领域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事业单位、科研院校。
  有长期求购库存积压物资需求的单位、个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关社会组织、贸易企业及国际采购商等。
  对库存商品及易货贸易行业感兴趣的单位、个人。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本会宗旨,诚信第一,以德经商。
  2、具有经营相应产品的合法资质、许可证照、品牌授权等有关完备手续。
  3、有长期求销经营产品或处理库存积压物资需求的单位。生产厂家优先,有大宗求销库存积压物资需求者优先。
  4、供应的库存积压物资应确保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对该产品的相关标准的规定。假冒伪劣产品、残次品、来历不明品等不予代理。
  5、应能提供产品应有的售后服务保障。
  6、代理时间为1年,副会长单位可为5年。
  三、库存商品代理合作方式
  依据商务部批准、本会承担起草的库存行业标准,本会委托易融通公司协助会员单位销售有关代理产品,提供对接库存积压物资供需方的信息咨询服务。代理范围包括:
  各类正常商品。
  库存积压的生活资料(消费品)、生产资料(工业品)、原材料及半成品。
  部队退役物资、政法系统海关罚没物资、金融系统抵债物资。
  其他闲置物资。
  四、易货贸易代理合作方式
  依据商务部批准、本会承担起草的易货行业标准,本会委托易融通公司协助会员单位提供用所代理的产品互换需求的产品的信息咨询服务。易货形式包括:
  实物产品与实物产品之间交换,例如用服装换酒类等。
  实物产品与服务产品之间交换,例如用汽车换广告等。
  服务产品与服务产品之间交换,例如用酒店住宿换物流服务等。
  五、代理优势与渠道
  1、权威的全国性行业协会
  本会是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唯一代表我国库存商品流通领域的权威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简称“中库会”。主管上级国务院国资委,业务归口商务部。前身是1993年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由原国家商业部主管的中国积压物资促销委员会。本会成立25年来,始终致力于盘活库存事业,填补了多项行业空白,奠定了行业百年品牌的基础。
        2、多位领导及专家提供大力支持
  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为本会题词“搞活流通 扩大消费 盘活库存 物尽其用”。原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商务部原副部长张志刚等八位省部级老领导任名誉会长。国务院研究室原司长陈文玲、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所长任兴洲等十余位流通领域的权威专家任本会顾问。
  3、唯一承担我国库存、易货领域标准编制的单位
  受国标委和商务部委托,本会先后承担起草了多项库存、易货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引领行业健康发展,指导库存商品代理及易货贸易代理业务的规范运作提供重要依据。
  4、本会填补库存积压商品鉴定估价师职业空白
  受人社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采纳本会建议,首次将“库存积压商品”纳入鉴定估价师职业定义,为在开展库存商品代理和易货贸易代理业务期间涉及的价值评估环节提供了重要依据。
  5、易融通公司在北京企业中具有得天独厚的行业资源优势
  中库会易融通(北京)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是本会的直属单位,成立于2005年。公司承担着中库会重大业务项目的实施,还承办运营着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中国易货贸易网、《中国库存信息》、《中国易货贸易》内刊杂志等重要资源平台,具有长期开展库存积压物资信息咨询服务、在北京设立推广窗口等多元化业务资源优势。
  6、两大“中国”字头网站平台
  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是经国家工信部批准的我国库存行业领域唯一的“中国”字头网站,自2000年开通以来,累计盘活库存积压物资达上百亿元。中国易货贸易网是经国家工信部批准的唯一的“中国”字头易货行业网站,2015年11月正式上线,为广大企业商家提供易出所余、易入所需的信息沟通平台服务。
  7、两大“中国”字头内刊杂志
  《中国库存信息》2005年1月创刊,作为我国库存行业唯一的全国性内刊,它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处置库存商品、盘活闲置资产的专业平台,是为广大营销人员提供库存商机的参谋顾问,是了解我国库存商品流通行业发展状况和动态的良师益友,每期均被国家图书馆总书库永久收藏。《中国易货贸易》2015年创刊,提供易货交换信息,已成为沟通全国易货同行的桥梁纽带,也是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政策的参考依据。
  8、官方微信公众号和行业微信群
  由中库会运营的官方公众号“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委会”和易融通公司运营的公众号“一带一路去库存与易货跨行业联盟”,具有一定的业内影响力。本会创建的“中国库存易货信息跨行业系列微信群”截止目前已建18个群,每日更新发布求销求购交换信息量达2万余条,为广大业内同仁沟通交流、对接资源、促成交易搭建了便捷平台。另有合作微信群200多个,直接和间接客户群近10万人。这些都为推送产品信息,扩大销路,创造了有利条件。
  9、全国会员单位资源对接
  本会拥有全国各地会员单位上万家(含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中国易货贸易网注册会员),掌握着全国部分行业的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及原材料等库存物资求销求购信息及易货贸易需求信息资源。通过全国会员同仁之间的交流,可以有效对接需求,挖掘互利共赢的合作契机。
  10、每年举办的行业重大活动
  本会曾多次举办形式多样的库存商品交易会,帮助企业消化库存搭建平台。中国库存商品流通行业论坛、中国易货贸易论坛等一系列品牌会议及行业标准审定会、实施发布会等重大活动也已成为备受关注的业内盛事,借助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也将为宣传推广产品提供机遇。
  1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国际采购团资源
  中国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国际上的滞销。中国的库存产品物美价廉,在一些国家地区有着极大的市场需求,受到当地企业和人民的欢迎。本会副会长单位及有关合作单位已多年与非洲、东盟、俄罗斯、蒙古国、韩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库存商品贸易及易货贸易业务往来,为产品拓展销路开辟新的窗口。
  12、借助全国易货行业有关资源
  作为全国唯一承担编制易货标准的行业协会,在本会推动下,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函[2015]4号)复函,建议由中库会牵头做好组建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的筹备工作。以首个易货行业标准实施为契机,全国多家易货企业应运而生,为盘活库存工作拓宽了新渠道。
  六、合作流程
  1、凡有意合作的会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会员证书扫描件,需在有效期内。非会员如有意合作,可先自愿加入本会会员,取得会员资质后,再进行代理合作申请。
  所代理物资的许可证照、品牌授权等相关资质的扫描件。
  产品名称、产地、数量、规格、清晰照片、功能文字介绍等详尽信息。
  产品原价,现代理零售价、批发价以及一次性全清价。
  拟采购的物资或服务清单(如没有可不必提供)。
  合作方式意向:库存商品代理或易货贸易代理或同时选择两种方式。
  2、收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联系确认有关合作意向。
  3、由合作方携带小批样品来京面谈协商,如不能前来可先发小批量样品若干件(具体视物资种类协商确定发货数量)至指定联系地址,运输费由会员单位承担,样品均不再退还。大型物资不需寄送,发清晰图片即可。
  4、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签订正式代理合作协议,约定相关细节,确保双方权利义务的有效落实。
  七、联系方式
  材料发送邮箱:1477081350@qq.com
  电话:010-68392555  68392545
  网址:www.chinakcwz.com    
     www.chinabarter.org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国务院国资委物资机关服务局(原国家物资部)院内           
  邮编:100834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