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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号:关于合作筹建中国库存商品流通与易货贸易基地及边境贸易市场项目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30   来源: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898
       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文件


中库会〔2017〕10号
                                   
                                                          

关于合作筹建中国库存商品流通与易货贸易基地及边境贸易市场项目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去产能”“去库存”任务,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落实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促进库存积压商品流通”精神,本着“开拓创新、探索试点”的原则,本会经研究,决定诚邀中外有关单位合作筹建中国库存商品流通与易货贸易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及边境贸易市场(以下简称“边贸市场”),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项目背景
  (一)2016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去产能、去库存等工作属于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核心任务,依然是经济工作的重点。这为开展盘活库存商品资源、搞活积压商品流通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重大战略机遇。
  (二)2016年11月,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中主要任务一章首次明确提出“促进库存积压商品流通”。
  (三)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国际市场持续低迷,国内需求增速趋缓,我国部分产业供过于求矛盾日益凸显,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库存产品积压严重。原有的库存未处理完,新增的库存又进仓,这种恶性循环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建立高效的库存商品流通网络,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易机会,是广大企业厂商长期面临的问题。
  (四)易货贸易是盘活企业库存、化解产能过剩、促进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推进形式之一,对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及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全球来看,世界500强企业80%进行易货。通过这一创新贸易方式,可以转移国内企业产能,促进经济和贸易的互通互联,使我国企业扩大贸易机会,形成参与国际产业竞争的新格局。
  (五)库存积压商品是永远存在的,这就需要有长期消化它的专业机构提供有关服务,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南方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北方的过剩,中国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国际上的滞销,这为参与“一带一路”战略,促进不同区域间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创造了条件。
  (六)库存积压商品涉及大部分行业领域,专业市场是其重要的交易平台和流通渠道。在互联网背景下,实体市场受到电子商务的冲击,但线上平台不能完全取代线下平台,仍然需要有大批商品物资的展示、仓储、交易中心,使线下实体专业市场与线上平台有机结合,为参与“一带一路”战略,走出国门,开展易货贸易,输出源源不断的分行业国内过剩大宗库存产品提供便利条件。
  二、项目意义
  本项目充分发挥选址当地的区位优势,整合多方资源,搭建长期盘活库存积压商品的多元化促销平台,建立库存积压商品的高效流通渠道。为消化过剩产能,盘活企业库存,开展易货贸易,提高经济效益,节约闲置资源服务。同时,立足当地,辐射全国,走向国际,成为我国库存产品走出国门,开展易货贸易的实践窗口。此外,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扩大了就业,为长期开展“捐赠库存物资 支持慈善事业”爱心工程,帮扶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弱势群体做一些好事,提供一个有益的实践基地,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践行行业协会与企业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
  三、关于流通基地
  (一)简介
  中国库存商品流通与易货贸易基地以流通现代化为方向,以信息化为手段,包括库存商品展销中心、易货贸易中心、折扣商品中心、仓储物流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国际贸易中心、会展中心、库存物资鉴定评估中心、爱心捐物中心等若干版块。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传统实体与电子商务相结合,通过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努力培育成为多功能、全方位、强辐射、大流通、集约化、网络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大型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的中国库存商品流通与易货贸易行业基地百年品牌。
  (二)合作模式
  1.本会将冠名为“中国库存商品流通与易货贸易基地”的项目落地合办方所在城市,并为其进行授牌,作为全国唯一的示范试点。本会将为该项目的成功保驾护航,提供库存行业无形资产及有关信息资源支持。
  2.合办方对基地进行全面经营管理,提供项目落地(立项)、建设、改造及运营过程中的全部资金投入。
  3.合作实行股份制,各相关方按一定比例分配相应的股份,具体协商面议。
  (三)选址基本要求
  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便于货运物流集散流通的城乡结合部。
  2.距离市中心驾车1小时车程内,主干道边。
  3.距机场、火车站(高铁)交通便利。
  4.有轨道交通(包括规划中或在建的)或地面交通直达站点。
  5.场地规模为500亩—2000亩,并留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可通过买断、合作、租用等方式。
  6.具有明显区位优势,经济辐射能力强,一带一路相关省份的大中城市优先。
  7.现有已建好的20万平米以上招商不理想的闲置市场、闲置厂库房、闲置园区等有关场地亦可,有一定的开发空间。
  四、关于边贸市场
  (一)简介
  中国的库存产品在一些边境国家地区有极大的市场需求,受到当地人民的欢迎。发展边境贸易是消化国内过剩产能、盘活库存商品资源、拉动边贸城市经济发展的有益通道之一,也是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具体实践。有一定边境贸易资源优势的企业可申请合作筹建中国与某个边境国家的库存商品与易货贸易市场项目。
  (二)合作模式
  1.本会将冠名为“中国______(边境国家名称)库存商品与易货贸易市场”的项目落地合办方所在城市,并为其进行授牌,作为与该边境国家唯一的库存商品和易货贸易市场示范试点。本会将为该项目的成功保驾护航,提供库存行业无形资产及有关信息资源支持。
  2.合办方对市场进行全面经营管理,提供项目落地(立项)、建设、改造及运营过程中的全部资金投入。
  3.合作实行股份制,各相关方按一定比例分配相应的股份,具体协商面议。
  (三)选址基本要求
  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人口相对密集,便于货运物流集散流通的边贸城市。
  2、场地规模为200亩以上,并留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可通过买断、合作、租用等方式。
  3、边境国家政治环境稳定,与中国友好为邻,保持正常的经贸往来。
  4、边境开放城市优先,有地方政府政策支持的优先。
  5、现有在边境地区的已建好的10万平米以上招商不理想的闲置市场、闲置厂库房、闲置园区等有关场地亦可。
  (四)边境国家
  包括与中国陆地相邻的朝鲜、俄罗斯、蒙古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越南和与中国隔海相望的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
  五、合办方的基本条件
  (一)对库存积压商品流通和易货贸易领域感兴趣,认同该行业的价值与商机,有强烈的愿望和信心投身这项事业。
  (二)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三)以德经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广泛的业务资源。
  (四)企业法人热爱祖国,品德素质较高。
  (五)具有一支熟悉现代市场运营、实践经验丰富的核心工作团队。
  (六)企业富有爱心,愿意承担社会公益责任。
  (七)自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自愿交纳会员费及项目落地管理服务费。
  (八)中库会副会长单位优先考虑。
  六、申报程序
  (一)提交有关申报材料,材料应齐全,复印件需清晰。
  1、申请书:含企业简介、申办内容(基地、与哪国边贸市场)、申办优势等;
  2、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介。
  4、场地情况介绍。
  注:以上材料发电子版至本会邮箱
  (二)本会秘书处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如初审通过,将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申办方。
  (三)秘书处通知申办方派法人来京与本会领导面谈沟通。
  (四)如达成共识,邀请本会领导及行业专家到申办当地考察。
  (五)经过全面调研,本会领导召开会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决定最终的批复意见。
  (六)如批复同意,邀请申办方法人来京再次面谈,审阅合作协议,就有关事项进行最后磋商。如无异议,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七、本会介绍
  1、唯一代表我国库存商品流通领域的权威行业协会
  经民政部批准登记成立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简称中库会(国家工商总局已批准“中库会”的商标)。主管上级国务院国资委,业务归口商务部。前身是1993年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由原国家商业部主管的中国积压物资促销委员会。
  2、盘活库存积压商品工作得到多位领导专家的大力支持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等老领导为本会题词,八位部级领导允任名誉会长,对中库会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十多位我国流通领域的权威专家任顾问,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3、我国库存、易货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唯一承担编制单位
  受国标委和商务部的委托,承担起草了《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和《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库存积压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商品折扣规范》、《库存商品易货交易规范》、《库存折扣商品网上交易管理规范》等多项行业标准,填补了我国库存商品行业和易货贸易行业的标准空白。
  4、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采纳中库会建议,对盘活库存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曾复函中库会指出,解决好库存积压商品问题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而且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并结合其建议在《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中增写“加强库存积压商品的统计分类和信息发布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盘活库存积压商品”。
  5、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规划采纳中库会建议
   2015年8月30日,中库会向国家商务部上报了“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2016年11月,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主要任务一章采纳中库会建议,首次明确提出“促进库存积压商品流通”。
  6、国务院国资委复函建议由中库会牵头组建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
  在中库会的推动下,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函[2015]4号)复函,建议由中库会牵头做好组建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的筹备工作。并指出,易货贸易是当前盘活企业资产、化解产能过剩、促进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推进形式之一,对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及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7、主办我国库存、易货领域唯一的“中国”字头网站和刊物
  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于2000年开通,是经工信部批准的唯一的“中国”字头库存行业综合门户网站。中国易货贸易网于2015年5月28日经工信部正式批准网站名称,是我国易货行业领域权威的门户平台。
  《中国库存信息》2005年1月18日创刊,作为我国库存行业唯一的全国性内刊已被国家图书馆总书库永久收藏。《中国易货贸易》2015年10月28日创刊,成为沟通政府与企业及全国易货同行的桥梁纽带和政府决策的参考依据。
  8、成立24年来,通过网站、会刊、微信、会展活动等多元化方式盘活库存上百亿元
  南方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北方的过剩,东部的紧俏商品不等于在西部的供不应求,中国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国际上的滞销。中库会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帮助企业盘活库存,充当红娘,发挥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
  9、国家职业大典修订采纳中库会建议,首次增加库存积压商品鉴定估价师
  人社部国家职业大典修订工作采纳中库会建议,首次将“库存积压商品”纳入鉴定估价师职业定义,为开展库存积压商品流通行业的职业培训工作提供依据,进而为减少国有资产流失、评估国有库存提供依据。
  10、创建中国库存易货信息跨行业系列微信群
  为落实“去库存”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中库会在开通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创建“中国库存易货信息跨行业系列微信群”,广大企业厂家可以在微信群中免费发布库存易货信息。截止目前,已建18个群,每群平均400用户,每日更新发布库存易货信息量达2万余条,为广大业内同仁沟通交流、对接资源、促成交易搭建了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
  11、首次发起“捐赠库存物品 支持慈善事业”爱心工程
  中库会2009年在人民大会堂启动发起“捐赠库存物品支持慈善事业” 爱心工程,先后募集库存物资,惠及河北邢台、湖南韶山,江西井冈山、瑞金,陕西延安,甘肃临夏等革命老区弱势群体以及四川脑瘫儿童救助工程、“中华魂捐书助学项目”、北京房山打工子弟学校等。
  12、出版我国首部《中国库存收藏书画集》
  2016年,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国家首次提出“去库存”任务的关键一年,由中库会主办的《中国库存收藏书画集》由长征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国务院国资委物资机关服务局院内(原国家物资部)   
  邮编:100834
  电话:010-68392555         
  传真:010-6839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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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