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库会〔2016〕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去产能、去库存”任务要求和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本会经研究,决定以公开邀请方式遴选有关单位具体承办2017年我国库存商品和易货贸易行业的有关会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背景
1、商品高库存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沉重包袱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国际市场持续低迷,国内需求增速趋缓,我国部分产业供过于求矛盾日益凸显,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商品高库存成为企业“不堪承受之重”,不少企业面临着半停产、停产甚至破产倒闭的经营困境,生存和发展现状十分艰难。建立高效的库存商品交易流通渠道是广大企业厂商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
2、“去产能”、“去库存”仍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
日前召开的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去产能、去库存等工作属于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核心任务,2017年会继续推进,依然是经济工作的重点。
3、易货贸易是推动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手段
易货贸易契合了企业的“去库存”之需,这种模式可以调动产业链上的各个企业利用积压的产品和过剩的服务换取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盘活库存,节省交易成本,避开资金链断裂的命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从而摆脱经营困境,是推动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手段,对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及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一带一路”战略是化解产能过剩的有效途径
“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央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变化提出的新时期我国对内对外开放战略。国家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类贸易促进活动,创新国际贸易方式,鼓励优势企业以多种方式“走出去”,消化国内产能。中国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国际上的滞销,“一带一路”会给我国企业走出国门,盘活库存商品,扩大贸易机会提供重大战略机遇。
二、举办目的
通过举办库存商品和易货贸易行业的相关会展活动,旨在落实国家“去产能”、“去库存”任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提升社会各界对库存商品和易货贸易行业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国内外企业在盘活库存商品资源、开展易货贸易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企业多元化盘活库存商品,促进不同行业之间商品与服务的互换交易搭建平台。
三、主办单位优势
1、本会是唯一代表我国库存商品流通领域的权威行业组织
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是经民政部批准登记成立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简称中库会(国家工商总局已批准“中库会”的商标)。前身是1993年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中国积压物资促销委员会。主管上级国务院国资委,业务归口商务部。
2、盘活库存工作得到多位领导专家的大力支持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等老领导为本会题词,八位部级领导允任名誉会长,对中库会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十多位我国流通领域的权威专家任顾问,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3、本会是我国库存、易货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制起草单位
中库会承担起草了《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和《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库存积压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商品折扣规范》、《库存商品易货交易规范》、《库存折扣商品网上交易管理规范》等库存、易货领域行业标准,填补了我国库存商品行业和易货贸易行业的标准空白。
4、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复函本会指出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盘活库存积压商品”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曾复函本会,指出解决好库存积压商品问题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而且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并结合本会建议在《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中增写“加强库存积压商品的统计分类和信息发布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盘活库存积压商品”。
5、国务院国资委复函建议由中库会牵头组建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
在中库会的推动下,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函[2015]4号)复函,建议由中库会牵头做好组建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的筹备工作。并指出,易货贸易是当前盘活企业资产、化解产能过剩、促进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推进形式之一,对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及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6、本会主办了我国库存、易货领域唯一的“中国”字头网站和刊物
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是经工信部批准的唯一的“中国”字头库存行业综合门户网站。自2000年开通以来,本着“盘活库存、搞活流通”的宗旨,为全国企业免费提供发布信息平台,盘活库存上百亿元。
中国易货贸易网于2015年5月28日经工信部正式批准网站名称,是我国易货行业领域权威的门户平台。
2005年创刊的《中国库存信息》杂志作为我国库存行业唯一的全国性内刊已被国家图书馆总书库永久收藏。
2015年10月28日,《中国易货贸易》正式创刊,成为沟通政府与企业及全国易货同行的桥梁纽带和政府决策的参考依据。
7、本会多次举办库存、易货行业的会展活动
本会创会负责人、高级商务策划师毛德鼠同志是我国库存行业展会的创始人,他曾领导其工作团队举办了多届全国性库存物资交易会,为企业充当红娘,调剂积压物资数十亿元。多家中央媒体对此进行报道。
他的“南方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北方的过剩,东部的紧俏商品不等于在西部的供不应求,中国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国际上的滞销”的辩证哲学,在多次展会实践中得到了雄辩的证明。
本会还先后举办了中国库存商品流通行业论坛、中国易货贸易论坛等不同形式的会议活动,积累了大量办会经验。
8、国家职业大典修订采纳本会建议增加库存积压商品鉴定估价师
人社部国家职业大典修订工作采纳中库会建议,首次将“库存积压商品”纳入鉴定估价师职业定义,纠正了将旧货与库存积压商品混淆的误区,肯定了库存积压商品鉴定评估的必要性,为开展库存积压商品流通行业的职业培训工作提供依据。(本会拟于2017年下半年举办首期全国库存积压商品鉴定估价师培训班)
9、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及新华社等多家国家级权威媒体对本会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主要报道有: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库存折扣商品网上交易管理规范》将于2017年5月1日实施”;
新华社“中库会:全国库存积压物资超3万亿元”、“我国工业企业库存率为9.4% 降低一个点可节省资金9100亿元”、“我国首个易货交易规范行业标准正式实施”、“我国库存积压商品市场有上百家 标准缺乏管理待规范”、“盘活库存积压商品 促进经济良性循环”、“专家建议通过公益捐赠盘活库存积压物资 提升企业形象”;
中国新闻网“专家认为,应充分认识到去库存的严峻性”、“中国库存商品搭乘一带一路顺风车”、“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筹备工作正式启动”;
中国经济网“第二届中国库存商品流通行业论坛举行”;
中国广播网“中国首个库存商品易货交易规范出台 建立信用机制是关键”;
《中国经济导报》“互联网+时代:易货贸易让库存实现了点石成金”;
《科技日报》“新型易货贸易有望化解产能过剩难题”;
《工人日报》:中国易货贸易经济论坛举行;
《中国商报》“肿胀不消经济难以发展—访中国积压物资促销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秘书长毛德鼠”;
《市场导报》“全国库存商品流通市场花落诸暨”等
凤凰网、腾讯、新浪、网易、搜狐等上百家主流媒体在第一时间转载报道,创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条件。
四、2017年本会拟主办的有关会展活动
1、第三届中国库存商品流通行业论坛
2015年3月29日,首届中国库存商品流通行业论坛在浙江诸暨越美国际轻纺城召开。
2016年4月19日,第二届中国库存商品流通行业论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召开。
2、第二届中国易货贸易论坛
2015年5月17日,中库会在人民大会堂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易货贸易论坛暨《库存商品易货交易规范》行业标准实施发布会。在中库会的引领下,随着首个易货行业标准的颁布,易货实践的星星之火在全国各地点燃,逐渐形成燎原之势。
3、中国库存商品(分行业)博览会
首届中国库存商品博览会由中库会副会长单位浙江越美集团承办,将于2017年上半年在浙江诸暨全国首家库存商品流通市场试点——越美国际轻纺城举行。
此外,仍可申请承办中国库存商品(分行业)博览会。
4、首届中国易货贸易(分行业)博览会
可申请中国易货贸易博览会或分行业易货贸易博览会,具体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5、一带一路易货贸易与折扣产品博览会
首届中蒙俄库存商品易货贸易博览会由中库会副会长单位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承办,将于2017年在呼和浩特举行。
可申请承办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某一国家或某一区域的易货贸易与折扣产品博览会,具体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6、标准会议
经商务部批准,《库存折扣商品网上交易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将于2017年5月1日实施,届时将举办实施发布会。
我国首个库存领域国家标准《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预计将于2017年实施,届时将举办实施发布会。
五、承办方的基本条件
1、认同本会文件,积极传播协会宗旨,维护中库会的品牌形象。
2、在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业务资源。
4、以德经商,诚信至上,能承担社会公益责任,无负面影响。
5、负责组织落实会议策划、活动宣传、参会人员邀请、接待服务等有关工作。
6、从事库存商品或易货贸易,有一定办会经验的单位优先。
7、根据单位的经济情况,自愿承担活动承办有关费用。
六、承办方享有的权利
1、本会协助承办单位办理有关政府机关审批文件及相关备案手续。
2、本会对活动进行指导,并提出有利于活动顺利开展的专家建议或策划意见。
3、根据活动规模,本会协助邀请国家部委或协会有关领导及行业内权威专家出席。
4、授予承办方为中库会副会长单位,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一带一路库存商品易货贸易跨行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5、聘请承办方法人为中库会副会长,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一带一路库存商品易货贸易跨行业联盟”副理事长。
6、利用本会具有行业公信力、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官方网站(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中国易货贸易网)和刊物(《中国库存信息》、《中国易货贸易》),向全国发布有关宣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承办单位简介、展会概况、参会邀请函等。
7、中库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免费推送承办单位有关宣传信息。优先添加承办单位进入“中国库存易货信息跨行业系列微信群”(目前已十余群,每群400人以上,每日发布供求信息上千条)。
8、为提升所承办活动的影响力,本会协助邀请中央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9、协助承办方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并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利于该展会项目发展的其他政策。
10、除承办活动之外,优先推荐参加本会2017年举办的其他重大活动。
11、其他不同形式的回报根据承办单位需求另议。
七、申办程序
1、向本会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书:内容包含企业简介、承办哪一活动、经验和优势等,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资质证明: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负责人情况: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介。
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邮箱。
其他认为必要的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可邮寄或扫描后发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本会秘书处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如初审通过,将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单位沟通有关事宜。
3、申请单位法人来京与本会领导面谈。
4、如面谈达成合作共识,本会委派有关领导到申请单位考察,了解实际情况。
5、经过全面调研,本会领导召开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承办单位。
6、如批准,将通知申请单位法人来京再次面谈,通报批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进行最后磋商。如无异议,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7、本会发布《关于同意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承办___________活动的批复》文件。
8、依据协议,落实有关具体事宜,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八、其他说明
1、本着多元化的原则,有关博览会可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同期举办网上博览会。
2、活动时间、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可长期落地某地或在不同举办地举行,有当地政府大力支持的地区优先考虑。
九、联系方式
电话:010-6839255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国务院国资委物资机关服务局(原国家物资部)院内2126室
邮编:100834
传真:010-68392545
网址:www.chinakc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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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