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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8号:关于发展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会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0   来源: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1260

                      

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文件

中库会〔2016〕18号
                                   
                                                          

关于发展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会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去库存”任务,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好地为库存、易货行业企业服务,使更多的企业分享行业发展成果,现诚挚的邀请广大相关单位加入本会。现将有关入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会简介

  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登记的唯一代表我国库存商品流通行业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简称“中库会”。主管上级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上由国家商务部归口管理。本会前身是1993年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中国积压物资促销委员会。

  本会以“盘活库存 搞活流通”为宗旨,长期致力于帮助企业缓解积压、促进经济良性循环。本会提交的《关于盘活我国库存积压商品的研究及建议》被国内贸易“十二五规划”重视,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单独复函指出,解决好库存积压商品问题,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而且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并结合本会建议在《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中增写“加强库存积压商品统计分类和信息发布,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盘活库存积压商品”。还在行业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发展库存积压商品销售”。

  本会先后承担编制了《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通则》、《库存积压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商品折扣规范》、《库存商品易货交易规范》、《库存折扣商品网上交易规范》5项商务部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和《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1项国家标准,填补了我国库存、易货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白。

  2000年,创办我国唯一经工信部批准的“中国”字头库存行业网站,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2005年,创办我国库存行业唯一刊物《中国库存信息》,该刊被国家图书馆总书库永久收藏。2013年,开通官方微信。正式形成了网站、杂志、微信三位一体的宣传推广平台。

  本会还牵头发起筹备成立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2015年2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复函建议由中库会牵头做好组建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工作。2015年5月17日,由中库会主办的首届中国易货贸易论坛暨《库存商品易货交易规范》行业标准实施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以首个易货行业标准实施发布为契机,易货行业的星星之火在全国各地点燃。2015年10月28日,本会主办的《中国易货贸易》杂志正式创刊。同年11月18日,唯一经工信部批准的“中国”字头易货行业网站,中国易货贸易网正式上线,官方微信平台随即开通。全方位宣传平台的搭建成为沟通全国易货同行的纽带。

  二、入会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一)拥护中库会章程和文件,认同库存和易货行业价值;

(二)遵纪守法,诚信为本,以德经商。在经营期间,未发生违约、违规、违法等负面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自愿履行会员权力和义务;

(四)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具有慈善公益之心;

(五)涉及以下领域的相关单位、个人:

  1、生产和流通领域有长期处理各类库存积压物资需求的国有、民营、外资、合资企业。

  2、从事库存积压物资贸易的相关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微商。

  3、提供处理调剂库存商品专业线上或线下平台的相关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如库存市场、尾货市场、品牌折扣商城(奥特莱斯)、库存调剂行、折扣店、几元店、特卖店以及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网上折扣店等。

  4、从事易货贸易的相关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微商。

  5、库存商品及易货贸易领域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事业单位、科研院校。

  6、有长期求购库存积压物资需求的单位、个人;

  7、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关社会组织、贸易企业及国际采购商等。

  8、对库存商品及易货贸易行业感兴趣的单位、个人。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服务;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会员应尽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会章程文件、行规行约;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4、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按规定交纳会费;

  6、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行业资料;

  7、服从本会的监督与管理。

  四、本会提供的会员服务

(一)颁发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会员证书。

(二)在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中国易货贸易网首页会员栏公示。

(三)免费一年享有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的企业店铺,用于上传发布企业简介、不限数量发布库存求销求购信息、刊登联系方式。店铺首页拥有明显会员认证标识。发布的信息优先推荐到首页。

(四)免费一年享有中国易货贸易网的企业店铺,用于上传发布企业简介、不限数量发布易出易入信息、刊登联系方式。店铺首页拥有明显会员认证标识。发布的信息优先推荐到首页。

(五)免费一年在每期《中国库存信息》、《中国易货贸易》特刊杂志刊登企业宣传信息,每期赠送1本(免邮寄费)。

(六)优先优惠参加本会一年度举办的全国有关重大活动。

(七)免费推荐到4个本会主办的“中国库存易货行业微信交流群”(每群400人以上),便于会员随时推送发布有关宣传信息给更多的全国群友,对接多元化资源合作。

(八)在本会一年度举办的活动会刊中,免费刊登会员单位名称,赠送会刊1本(免邮寄费)。

(九)如会员单位条件具备,且有申请意愿,可优先推荐本会副会长兼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单位。(详见本会2015年1号文件)

(十)优先推荐其参与本会有关国内合作项目。

  包括全国各省库存商品流通市场试点项目(详见本会2015年6号文件)、全国各省易货交易市场试点项目(详见本会2015年9号文件)、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各省库存商品大数据信息中心试点项目(详见本会2015年28号文件)、中国易货贸易网各省大数据信息中心试点项目(详见本会2015年29号文件)。

(十一)优先推荐其参与本会有关国际合作项目。

  包括中外库存商品易货贸易基地试点项目(详见本会2016年16号文件)。

  五、入会程序

(一)按要求填写《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会员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简介一起,发至本会秘书处邮箱。会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二)秘书处收到上述入会材料后进行审核,按程序报批。

(三)经批准后,秘书处通知会员按申请表中的指定账号缴纳会费。

(四)收到会费后,本会将寄出会员证书和发票。

(五)会员相关服务正式生效。

  六、会费标准   2000元/年

  七、其他说明

(一)会员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务必及时通知本会秘书处,以便保持联络。

(二)会员单位如希望通过本会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或需本会支持或联合组织活动,请提前两个月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三)第一年度会员期满,在期满之日前一个月内交纳下一年度会费。如超过时间、经提醒后仍未交纳会费,视做自动放弃会员资格,本会提供的相关服务随即终止。

(四)会员单位遇有重大活动,如需邀请本会领导出席的,请提前两个月递交邀请函。

(五)会员如有任何触犯法律或违反本会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核实,应承担全部责任。本会有权立即取消会员资格,终止提供有关会员服务,已交纳的会费不退。如给本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还将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

  八、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宇虹  马育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国务国资委物资机关服务局(原国家物资部)院内

  邮编:100834

  电话:010-68392555     传真:010-68392545     

  网址:www.chinakcwz.com  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

   www.chinabarter.org  中国易货贸易网

  邮箱:kcwz@chinakcwz.com   1477081350@qq.com

  微信公众号:chinakcwz2013

  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去产能”、“去库存”东风,在国家“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战略指引下,走出国门,开展库存易货贸易,实践“互联网+盘活库存+易货贸易”创新模式,前景可观,大有作为。中库会欢迎各界朋友加盟入会,共创我国库存易货行业辉煌!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附件:《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会员申请表》       会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