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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6号:关于筹建中外库存资源易货贸易基地的合作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0   来源: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318
                     

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文件

中库会〔2016〕16号
                                   
                                                          

关于筹建中外库存资源易货贸易基地的合作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及中央“去产能、去库存”任务,加强国内外企业在盘活库存资源、开展易货贸易方面的合作,搭建多渠道、多元化的商品流通对接平台,增进国内外各行业间的相互交流,本会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诚邀长期战略伙伴,选择有代表性的国家或地区,合作筹建“中外库存商品易货贸易基地”试点,现将有关意见说明如下:
  一、合作背景和目的
  商品高库存是企业“不堪承受之重”, 也是“去库存”的重要内容。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国际市场持续低迷,国内需求增速趋缓,我国部分产业供过于求矛盾日益凸显,部分行业企业产能过剩,产品库存积压依然严重。建立高效的库存商品交易流通渠道是广大企业厂商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库存”上升为国家任务。
  易货贸易是盘活企业库存、化解产能过剩、促进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推进形式之一,对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及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全球来看,世界500强企业80%进行易货。“一带一路”战略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类贸易促进活动,创新国际贸易方式,鼓励优势企业以多种方式“走出去”,通过易货贸易创新方式,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扩大贸易机会,参与国际化、规范化的互换交易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
  中外库存资源易货贸易基地试点的筹建将充分利用试点地区的区位优势,整合现有资源,创造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采取多元化经营方式,为广大中外企业厂商走出国门,搭建一个长期专业处理库存商品、开展易货贸易的综合性、现代化大平台,促进库存商品在国际间的调剂和流通,加强国际间的经贸交流与易货贸易合作。
  二、申办方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可向本会提出项目申请。
(一)申办方当地政府、招商部门欢迎、支持本项目落地,并给予一定的土地、资金、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
(二)由当地有经济实力的企业申报本项目,提供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资金投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
  2、认同库存积压商品流通和易货贸易行业的价值与商机,将本试点工作当成一项重大项目工程和长期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事业。
  3、申办企业应恪守诚信第一,以德经商的首要原则,在业内或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被当地政府认同和肯定。
  4、企业法人及核心领导层品德素质高,责任心强,应有中库会易货人敢于担当、勇于探索、百折不挠的精神,具有独到的战略眼光和超前的创新意识。
  5、有开展此项工作的固定办公场所及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团队。
  6、有丰富的对外贸易实践经验,与合作国家或地区有库存商品贸易或易货贸易往来,有广泛的社会关系和业务资源,并熟悉合作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历史、人文、地理、语言、政策法律等。
  7、在国内边境、境外有关国家的交通便利处,自有或租用闲置土地500亩以上,用于筹建基地试点用地,并留有发展余地。现有已建好的10万平米以上招商不理想的闲置市场、闲置厂库房、闲置园区、闲置场地等亦可。具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
  8、企业富有爱心,愿意承担社会公益责任。
  9、具备一定的投资实力,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自愿承担项目管理服务费。
  10、中库会会员单位、副秘书长单位、副会长单位以及参加过中库会举办的库存、易货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并获得相应培训证书的、中国易货贸易网诚信办各省监察专员等优先考虑。
  三、本会提供的有关支持
  本会全力以赴为该试点的运行保驾护航,在以下方面提供支持:
  (一)试点授牌
本会将冠名为“中____(某一国家或区域简称)库存资源易货贸易基地”的项目落地申办方所在地,出具批复同意该项目落地的文件,并为其进行试点授牌。
  (二)专家指导
  推荐业内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对基地试点的定位、论证、策划、经营、发展等进行指导,提出专家建议。
  (三)政策调研
  协调有关国家或地区当地政府就支持基地试点建设进行调研,争取出台利于该试点发展的税收、资金、土地等有关优惠政策。
    (四)信息资源
  协助提供全国部分地区求购求销库存及易货资源信息。
  (五)荣誉职务
  1、批准申办方为本会副会长单位,兼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2、推举申办方核心领导人兼任本会副会长及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
  3、对于有社会责任感、爱心贡献较大的企业核心领导还可推荐兼任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一带一路库存物品爱心捐助联盟副主任。
  (六)活动支持
  1、协助申办方举办项目授牌仪式、有关业务新闻发布会等重大活动,邀请协会、国家部委有关领导、行业权威专家出席,扩大影响。
  2、基地试点正式开业后,每年定期策划举办中外库存资源易货贸易博览会。
  (七)宣传推广
  1、利用具有行业公信力的官方网站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和中国易货贸易网对基地试点的形象、品牌、活动、合作、招商等予以系统宣传和推广,创造社会影响力。
  2、《中国库存信息》(已被国家图书馆总书库永久收藏)《中国易货贸易》免费刊登1期封面或封底报道,每期免费刊登一定版面的宣传信息,每期赠送20本。
  3、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及30多个自有微信群和100余个多元化合作高质量微信群(日浏览量上万人次),免费推送基地试点的有关宣传信息。
  (八)教育培训
  优惠参加本会举办的全国高级库存积压商品鉴定估价师、高级易货贸易师、易货贸易职业经理人、易货贸易活动策划师等培训班,帮助培养库存资源流通与易货贸易所需的的专业人才。
  (九)优先权
优先推荐参与本会有关重大业务合作,优先承办本会每年主办的重大会展活动,优先享有国家有关部委、协会组织的国际商贸考察交流对接机会等。
  (十)根据申办方的实际需求,另议有关其他支持。
  四、相关说明
(一)每个国家或地区原则上只对接合作筹建1家,具有代表性和唯一性。
(二)也可合作筹建针对某一行业的基地试点。
(三)在基地试点招商及开展经营业务中,申办方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指导,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自承担经济责任和经营风险,其中出现的一切债权债务,本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会与当地政府共同寻求中外投资基金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参与本项目,为本项目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五、申报流程
(一)凡有意申请的企业先提交如下申报材料,发电子版至秘书处邮箱。
  1、项目申请书
(1)当地政府是否支持本项目落地
(2)企业简介; 
(3)申办优势(理由);
(4)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概况;
(5)对本合作项目的主要规划。
  2、有效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介、个人证件照片。
  4、其他认为必要的相关辅助材料。
(三)秘书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申办方确认合作意向。
(四)通知申办方法人或法人委派的核心领导来北京与本会领导面议合作事宜。
(五)如面议达成共识,申办方邀请本会领导到当地进行实地考察。
(六)经过全面调研,会领导办公会进行研究,决定最终的批复意见。
(七)如批复同意,邀请申办方法人来京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六、联系方式
  电话:010-83735420  010-83735740     
  网址:www.chinakcwz.com  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
     www.chinabarter.org   中国易货贸易网
  邮箱:kcwz@chinakcwz.com   1477081350@qq.com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