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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参加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培训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21   来源:全国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17
    (本网讯) 2012年3月19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培训会”在京召开。我会毛德鼠常务副会长等参加会议。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振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了项目的重要意义,阐述了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说明了项目的背景和过程,介绍了项目领导小组前一阶段工作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讲解了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他指出,项目实施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一定要认真把握项目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一是要结合项目重点,做好项目设计。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在申报时,要有所侧重,向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项目倾斜。二是要认真学习项目文件,做好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规范填写项目申报书,确保不因为项目申报书填写不规范或内容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评审。三是要坚持质量第一,做好项目执行工作。重点把握进度环节、群众受益环节和不准分包、转包三个关键环节。四是要严格依照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资金。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和违反用途使用,更不准贪污浪费。五是要坚持多方参与,发挥中央财政的引领作用。要以积极开放的态度,坚持以点带面、充分发动、多方参与。六是要切实做好宣传总结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将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他强调,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是多年来的第一次。做好项目管理和执行工作,有利于向社会各界展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有利于进一步争取财政支持,有利于各地争取开展类似项目。
    据了解,此次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有四个:一是发展示范项目,拟资助150个西部地区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重点用于资助西部地区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等,支持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服务条件,增强开展公益慈善项目的能力。二是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拟资助50个左右规模较大、职能重要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具有较强区域辐射功能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委托的社会服务。三是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拟资助50个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重点支持基金会针对特殊群体开展社会救助项目。四是人员培训示范项目,重点资助中西部困难地区、民族地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