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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中库会库存商品融资典当中心试点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9   来源: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   浏览次数:38

 

 全国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文件

全库委【2012】第4号
                                                               

关于设立中库会库存商品融资典当中心试点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快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关精神,开辟盘活企业库存积压物资的新渠道,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我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中库会__省或直辖市库存商品融资典当中心(市场)”试点。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12年2月25日,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河南考察金融工作时强调, 要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努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快金融改革创新,通过鼓励试点等措施,着力培育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这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
  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487号)指出: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2011年4月28日,商务部致本会的公函中也曾指出:解决好库存积压商品问题,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而且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并已在《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增写“加强库存积压商品统计分类和信息发布,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盘活库存积压商品”。
  二、现实意义
  当前,由于行业结构调整、产能过剩、市场信息不灵、金融危机延续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企业库存积压商品数量较大,而另一方面,这些企业中,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又面临着融资难题。企业急需资金,银行又不能及时解决贷款,只好采取大幅降价的方式处理积压的库存物资,以回笼资金。而这种方式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极为严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库存商品融资典当业务作为一种有益尝试有利于解决上述问题。当企业资金周转遇到问题,急需贷款,但该企业目前只能以库存商品作抵押,由于银行没有专业的人员对该批库存商品作价值评估和风险预测,所以银行不便以此作为抵押品为该单位贷款。即使可以,受理过程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无法满足企业的“急需”之求。
  建立库存商品融资典当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协助银行把库存商品抵押在中心仓库中,通过鉴定评估师论证估价,进行准确的价值评估和风险预测,如果贷款企业未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及时处理库存,归还贷款。这样,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盘活了企业的库存物资,减少资金占压,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周转和流通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将“死物”变成了“活钱”,促进企业扩大再生产和发展贸易,另一方面帮助银行降低贷款风险,也拓宽了业务渠道,从而实现了企业、第三方、金融机构等三方共赢,是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
  三、申报条件
(一)在当地工商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认同本会章程和文件,奉公守法、诚信经营,法人代表综合素质较高;
(三)对库存行业和融资典当领域有一定的了解,看好该行业的价值与商机,有强烈的愿望和信心投身这一流通领域新行业;
(四)具备投资实力、经营管理能力及良好的资信度,在当地有良好、广泛的社会关系。
(五)负责中心场地的选址。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城市城乡结合部须租、征闲置土地5000-10000平米,并留有发展余地。现有已建好的招商不成功的闲置市场、闲置厂库房、闲置场地亦可。
(五)有开展此项工作的固定办公场所及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六)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向本会交纳市场会员管理费。
  四、本会给予的优惠条件
(一)负责向工商局出具冠名授权书,同意采用“中库会××库存商品”名称,并协助申办方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注册手续。
(二)对试点进行指导和策划,提出总体定位、布局方案、招商计划、经营管理以及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等方面的专业意见和专家建议。
(三)优先向合办方提供全国有关大宗库存积压商品的信息。
(四)本会协助试点单位联系金融机构或投资单位与本中心(市场)合作。
(五)批准为常务理事会员单位,并视申办方法人综合素质及对本会的贡献,推荐担任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或常务理事等职务。
(六)在本会官网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享受常务理事会员级别相应服务权益(详情可在网站查阅),并免费为合办方建立“宣传主页”。
(七)利用本会具有行业公信力、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官方网站和已被国家图书馆总书库永久收藏的会刊《中国库存信息》,向全国发布市场的有关宣传信息。
(八)协助申办方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九)协助申办方邀请协会、国家部委有关主管具体工作的领导参加开业典礼及重大活动。
(十)优先推荐申办方参加库存商品流通行业业务培训,帮助其培养能够掌握库存商品鉴定评估技能的专业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试点工作实行自愿申报,因地制宜,进行试点探索,待发展成熟后逐步推广。
  (二)原则上在主要省会城市选择1-3家作为试点。
  (三)提交材料
  申办方需提供有关企业资质材料,并保证资料齐全且真实、有效。材料包括申请书(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介,寄至本会秘书处,接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与贵单位协商有关具体事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