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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作

《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审定会在商务部成功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17   来源: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   浏览次数:3
    受商务部的委托,由我会组织起草的《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国内贸易行业标准于2011年11月17日上午在商务部召开审定会。标准归口单位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杨宝京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旧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覃业竣同志主持会议。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化总工程师曹德胜同志为《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行业标准审定组组长,主持具体评审。起草组组长中国旧货业协会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毛德鼠同志代表标准起草工作组作标准编制说明介绍。
  标准的专家评审组由来自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旧货业协会、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物资调剂中心、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核工业计算机应用研究所、中国铁道出版社、北京北起科瑞起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凡客诚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专家组成。
  毛德鼠秘书长从标准任务来源、背景、意义、工作过程、主要技术内容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他指出,《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是我国库存积压商品流通行业领域的首个行业标准,为我国在库存积压商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方面填补了一项空白,也为建立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标准体系奠定了基础。
  与会专家对标准的条款进行了逐条细致审议,从行业实际和标准用词规范的角度出发,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使标准内容进一步完善。
  会议最后,宣读并审议通过了审定会议纪要,专家组认为本标准的内容根据我国库存积压商品流通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术语严谨,分类清晰,要求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和一定的创新性。并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要求标准起草工作组按照审定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尽快报批。        
  本标准的制定和出台将有利于促进我国库存积压商品有序流通,规范库存积压商品交易市场,引导企业妥善盘活积压物资,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促进经济良性循环,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推动库存积压商品流通市场的规范化运作。    
  目前,我会正在准备此标准的后期事项,等待标准的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