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客人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信息 » 文件公告 » 返回
文件公告

关于合作设立“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中外库存商品交流中心”试点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18   来源: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   浏览次数:18

各有关单位:
        库存积压商品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由于产能过剩、体制因素、信息不灵、科技快速发展产品更新换代、政绩工程、盲目上项目及金融危机等多方面原因造成了商品大量积压问题。原有的库存未处理完,新增的库存又进仓。盘活这些库存积压商品资源,是关乎企业和国民经济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是贯彻“十二五”规划发展低碳经济、推动资源节约的关键举措,也是一项值得长期向深层次调研、探索的新课题。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在消费层次、消费方式上存在差异。同一种产品,在一个地区是严重积压,而在另一个地区可能是迫切的需求。“积压”与“畅销”一样,都受到明显的地区限制。南方的积压物资不等于在北方的过剩,中国的积压物资也不等于在国际上的滞销。从国内市场来看,北方与南方、沿海与内地的一些大中城市,库存贸易正逐步显现商机,在盘活企业积压物资的同时,成为地区经济新的增长点。而从国际市场来看,浙江、广东等外贸发达地区的一些企业已开始尝试打开我国库存积压商品的国际通道,通过开展对外库存贸易,用我国的库存积压商品调换不发达国家的需求生产资源。
        今年5月,我会收到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致函。文中就我会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的有关建议给予肯定,并指出解决好库存积压商品问题,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而且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市场建设司结合我会提出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已在《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强库存积压商品统计分类和信息发布,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盘活库存积压商品。”
        当前,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对于库存积压商品流通领域来说,地区间、国际间发展不平衡为实现跨地区、跨国际库存商品贸易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因此,秉承“请进来、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为更好的盘活我国的库存积压商品资源,为更好的实现资源节约,充分发挥物资应有价值,将可能外销的库存积压商品,以直接贸易、补充贸易、对外援助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销往世界需求国家和地区,换回外汇和我国需要的有关生产、生活资源,提升库存积压商品的出口创汇能力,本会经研究决定,合作设立“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中外库存商品交流中心”,欢迎有意合作的国内外资、合资企业及办事机构参与申报。有关意见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外资、合资企业;经贸类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及其他在华办事机构。
        二、机构名称
        申报单位经批准由我会授权合作成立工作机构,名称为:
        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 中_____(国家简称 如美国为“中美”等) 外贸库存商品交流中心
        每个国家原则上只设立一家,具有代表性和唯一性。
        三、设立条件
        合作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经贸政策,认同并执行本会章程及有关文件;
(二)在中国工商部门及有关政府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合资企业或行业协会商会组织或其他办事机构;
(三)在国内领事馆有相关的备案证明材料;
(四)有长远战略发展目标,社会责任感强,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五)在国内有开展此项工作的固定办公场所及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六)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向本会缴纳会员管理费。
        四、优惠条件
(一)管理授权
1、本会授权各中心“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_____库存商品交流中心”冠名权并发放授权证书。
2、本会聘任申报单位的法人为中心主任,负责所在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具体协助国内企业进行有效的库存积压物资统计、调剂、促销,开展所在国家与国内企业的库存积压商品经贸交流合作,加强库存积压商品的交易和流通。中心副职由主任推荐。
(二)宣传推广
3、本会官网为被授权单位免费制作专题主页,用于上传单位简介、法人简介照片、联系方式等。
4、免费享用本会官网首页的热门搜索、推荐展示等版块的广告宣传服务。
5、本会向被授权单位定期免费提供《中国库存信息》特刊杂志,并可在杂志中免费刊登广告及宣传信息。
6、对被授权单位进行采访报道,免费在官网发布。重大事件推荐在中央级媒体发布。
(三)培训咨询
7、本会委派主要领导、专家对授权中心人员进行培训,协助其开展好有关业务工作。
8、优先享有库存信息资源;业务技术指导;策划举办重大中外库存商品交易会、论坛会、研讨交流活动等咨询服务。
(四)荣誉激励
9、被授权单位批准为本会会员单位,享有会员权益,颁发会员单位荣誉证书。
10、各中心有突出业绩者,根据个人涵养素质可推荐其担任本会部门主任、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副会长等职务。
        五、特别说明
(一)试点工作实行自愿申报,因地制宜。待发展成熟后进行全面推广。
(二)为努力开发国际贸易市场,增加库存商品进出口贸易额和创汇能力,用我国的库存商品调换工商业欠发达国家的闲置未开发资源,尽快打开库存商品交易的国际通道,本会将授权有经济实力的单位在我国边境地区筹建库存折扣商品边贸市场的试点。
        六、提交材料
       有意申报的单位请准备如下材料:
1、申请书:加盖公章、申报理由及其他必要的情况介绍等;
2、有效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在华领事馆有关备案材料。
3、法人信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1寸照片2张。
有关材料中英文各一份。
        以上材料以快递或邮寄方式发至本会秘书处。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贵单位沟通协商相关事宜。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国务院国资委物资机关服务局院内)
邮编:100834
电话:010-68392555       传真:010-68392545
网址:www.chinakcwz.com  邮箱:kcwz@chinakcwz.com
 
        本意见解释权归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八日